序号 |
职权名称 |
行使依据 |
基本程序流程 |
行使主体 |
廉政风险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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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干部选拔 任用 |
1、《武汉轻工大学科级干部选聘工作办法》(试行) 2、《关于开展2022年管理岗位七级、八级人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
1.选聘工作小组 2.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初审和业绩材料核实 3.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进行民主测评 4.向学校推荐本单位拟选聘干部的初步人选 |
学院党委 |
1.干部任职条件把关不到位、规定程序没有严格执行 2.选拔干部没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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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党内评优评奖、先进典型推荐 |
《关于做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
1.评选动员 2.组织先进个人和组织自荐 3.由支部进行民主评议 4.向学院党委推荐建议名单 5.提交学院党委进行集中研究 6.确定人选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 |
学院党委 |
1.没有坚持民主集中制 2.评选工作中有违背师德师风、弄虚作假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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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生党员、团员发展 |
1.《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 工作细则》 2.《武汉轻工大学发展党员工作手册》 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 |
1.自愿提出入党(入团)申请 2.确定入党(入团)积极分子,启动培养考察 3.确定发展对象,综合政审 4.召开党(团)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 5.学院党委(团委)审批 |
学院团委 |
1.违反规定程序发展党(团)员 2.有任人唯亲、人情推荐或收受财物、接受宴请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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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学生各类奖助学金评选 |
1.《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2.《武汉轻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 |
1.学生申请 2.年级(班级)初评 3.学院评审 4.公示 5.报送学校 |
学院党委 |
1.民主评议时未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未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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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学生干部选任 |
《武汉轻工大学学生手册》 |
1.学生自愿报名 2.班级竞选 3.学院公布 |
学院党委 |
1.评定时未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未按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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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学生评优评先 |
1.《优秀毕业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评选办法》 2.五四表彰文件 |
1.学院分配指标 2.年级推荐 3.学院党委审查 4.公示上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
学院党委 |
1.评定时未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未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3.未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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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违纪学生处理处分 |
1.《武汉轻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2.《武汉轻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1.报告情况 2.组织调查 3.处分决定的办理 4.处分决定存档 |
学院党委 |
1.未以事实为依据 2.未按章依程序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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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研究生) |
《武汉轻工大学毕业生资格审查与学历学位证书管理办法》 |
1.对毕业资格严格进行审查包括:学分与成绩核对、学生基本信息核对、创新学分的审核。 2.对学位资格审查, 并将学院初审结果通知学生进行核对。 3.研究生处和学院共同对毕业生成绩进行审核后, 确定学生毕(结) 业结论,发放学历证书;初步拟定拟授予硕士学位学生名单,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确定最终授予硕士学位学生名单。 4.学历管理(毕业、结业与肄业)学生修读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规定学分者即可毕业,发给毕业证书;达到毕业条件且符合国家授予硕士学位有关规定者,可授予硕士学位;未能取得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或其他方面未能达到毕业要求者发给结业证书。 |
学院行政 |
1. 对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查不严格或不一视同仁。 2. 毕业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颁发资格审查不严,违规接受请托办理有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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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 |
1、《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1.发布招生简章 2.研究生初试专业课命题 3.下达招生计划 4.组织研究生复试 5.研究生资格审核 |
学院行政 |
1.研究生招考命题泄露 2.研究生资格审核不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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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就业信息发布、咨询、推荐 |
学校就业工作相关文件 |
1.用人单位通过招毕处或者学院发起招聘申请; 2.学校按照专业类别将企业招聘信息分发到学院进行审核,并与企业对接确认招聘时间、地点和招聘简章等有关信息; 3.学院向全体毕业生推送招聘信息,并组织学生参加应聘。 |
学院党委、学院行政 |
1.不按学校要求发布就业信息。 2.不积极组织毕业生参加应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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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研究生学籍学历管理 |
1.《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 2.《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3.《关于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的规定》 4.《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实施办法》 |
1.按上级招生规定录取新生; 2.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3.学生参加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考核,并取得相应学分; 4.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按培养计划完成学习和科研任务,表现良好,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标准要求,颁发学位证书。 |
学院行政 |
1.接受他人请托,在资格审核、笔试面试和公示环节徇私舞弊,违规录取; 2.对成绩未达到要求者接受请托违规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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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研究生导师遴选、考核、学生名额分配 |
1.《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 2.《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办法》 |
1.个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及附件证明材料 2.组织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 3.研究生工作部(处)复核 |
学院行政 |
1.导师遴选资格审查不严; 2.分配结果不公开、不透明,评选规则不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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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课程考核与成绩(学分)管理 |
1.教育部2018年2号文《新时代高校思政课建设规范》 2.《武汉轻工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3.《武汉轻工大学本科课程考试命题与阅卷管理办法》 4.《武汉轻工大学本科生完全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2017)》 |
课程考核: 1.确定课程考核类型; 2.组织考试命题与印制; 3.考试资格审查与缓考; 4.协调考场,组织考试。 学分管理: 1.阅卷评卷; 2.成绩录入系统。 |
学院行政 |
1.试卷出题质量不达标评分不严; 2.对考试违纪学生处理不严格,或违规收受学生钱财、礼品、接受宴请等导致处理有失公允情况; 3.试卷管理不严或接受学生贿赂导致泄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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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教学工作奖励 |
《武汉轻工大学本(专)科教学奖励办法》 |
1. 评奖范围包括全校承担各种教学任务的教师和从事教学管理的管理人员,重点奖励长期在一线从事教学的主讲教师; 2.首先由个人或集体(项目组) 申报,系里推荐,学院党政联席会商定后上报学校; 3.对同一项目获不同层次的奖励, 奖金不重复发放, 以最高奖励为准; 4.教师获奖成绩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评职称、晋级、评优和优先进修深造的依据之一,组织奖记入院(部)年度考核业绩。 |
学院行政 |
1.对教学奖励申报审查不严格或不一视同仁; 2.存在徇私舞弊或接受贿赂虚报、谎报业绩参评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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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教育、教学建设项目的申报、推荐及评审 |
1.《武汉轻工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项目下发部门具体申报文件 |
1.按项目下达部门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2.申报人数超过推荐人数则由聘请专家确定推荐名单 3.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汇总后报送教务处。 |
学院行政 |
1.对教学项目申报审查不严格或不一视同仁; 2.存在徇私舞弊或接受贿赂后评审不公正、内定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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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学生教材及教辅资料征订 |
1.《武汉轻工大学教材编写管理办法》 2.《武汉轻工大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
1.加强对教材编写、出版等方面的指导与管理; 2教材的编写采用立项、评审的管理办法; 3.申请立项的教材,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泄露国家机密; 4.严格遵守《著作权法》,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著作内容或知识成果; |
学院行政 |
1.教材选取把关审查不严格,没有按规定选取“马工程”教材; 2.选用教材出现质量问题和意识形态不过关的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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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人员、人才招聘与录用、聘用 |
1.《武汉轻工大学人才引进办法(暂行)》 2.《武汉轻工大学引进特殊人才校内岗位聘用办法》 |
1.根据校人事处通知申报引进人才计划; 2.确定引进人选后,制定严格的面试工作方案,并执行; 3.根据面试结果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引进决定。 |
学院行政、人才引进考核小组 |
1.面试程序不合规,出现内定情况; 2.参与面试评委接受面试对象吃请、送礼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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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人才项目申报、选拔与管理 |
各类人才项目申报推荐工作通知 |
1.个人提交申请 2.院学术(学位)分委员会初审确定推荐名单 3.推荐名单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核 4.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者上报学校审定、公示与批准 |
学院行政、学院党政联系会 |
1.对申报人资格审核不严格; 2.审核过程存在拉关系、贿选、暗箱操作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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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及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
1.《武汉轻工大学2022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直通车”申报和“破格”申报评审条件》2.《武汉轻工大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
1.按人事处下发当年的职称文件执行 2.学院成立评审小组 3.公开公示公正组织学院申报、评审 4.报学校人事处 |
学院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学院党政联系会 |
1.政策宣传不透彻 2.弄虚作假 3.材料审查不认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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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教职工年度考核、奖惩 |
1.历年年度考核实施方案2.教职工年度述职情况 |
1.按人事处下发当年的年度考核文件执行 2.学院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3.公开公示公正组织学院申报、考核 |
学院年度考核小组,学院党政联系会 |
1.政策宣传不透彻 2.弄虚作假 3.材料审查不认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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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教职工年终绩效分配 |
1.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2.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
1.学院制定分配方案; 2.全院范围内征求意见; 3.教代会票决; 4.学院按通过方案执行。 |
学院党委、行政、学院办公室 |
1. 分配方案违背学校文件精神 2.分配方案未广泛征求意见 3.分配结果不公开、不透明,未严格按照分配方案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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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教职工出国(境)人员选拔及管理 |
1.《武汉轻工大学教师因公出国培训经费资助办法》 2.《武汉轻工大学干部教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 |
1.传达相关政策文件 2.填写相关表格,个人提交申请到学院 3.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 4.公示后上报学校 |
学校行政 |
1.对申报人资格审核不严格; 2.审核过程存在拉关系、接受贿赂、暗箱操作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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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科研平台、科研项目、校级科研项目申报等申报与推荐 |
1.关于印发《武汉轻工大学科研基地(平台)建 设与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2.科技处历年发布的校级项目申报通知 |
1.学院收集申报人申请书; 2.确定学院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名单; 3.隐去申请书中申请人相关身份信息,开展匿名评审会评审,打分,评审专家在评审表上签字 4.统计分值平均分,按分数高低向学校推荐 |
学院行政、院学术委员会 |
1.科研项目申报出现学术诚信问题,审查把关不严; 2.违规受人请托,不能遴选出高水平项目报送到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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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科技成果奖申报与推荐 |
《武汉轻工大学科技奖励办法(修订)》及当年度具体申报文件 |
1、按文件要求的程序步骤组织实施申报 2、申报人数超过推荐人数则由聘请专家确定推荐名单 |
学院行政、学术委员会 |
1.通知不及时 2.推荐不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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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科技工作奖励 |
《武汉轻工大学科技奖励办法(修订)》及当年度具体申报文件 |
1、按照文件要求组织申报 2、申报人数超过推荐人数则由聘请专家确定推荐名单 |
学院行政、学术委员会 |
1.通知不及时 2.推荐不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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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科研经费使用管理 |
1.关于印发《武汉轻工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轻工大校办〔2022〕38 号) 2.关于印发《武汉轻工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轻工大行发〔2019〕45 号) |
1.项目实施人报请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根据文件要求开展项目相关工作; 2.项目负责人根据文件要求对项目实施经费进行审批签字; 3.报请学院负责人审批签字; 4.报请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批签字; 5.报请校领导审批签字; 6.报请财务处审核报销。 |
学院行政 |
1、各项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解读解释不到位; 2、项目负责人在经费使用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监督不力; 3、项目负责人明知经费使用不合规,但接受贿赂后,存在违规审批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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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涉企服务项目审批与管理 |
《武汉轻工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实施细则(修订)》 |
1.审批:涉企服务项目严格按照学校横向项目管理办法走线上审批程序; 2.合同签订:审批通过的项目由牵头教师签订合同,学院盖章备案; 3.项目跟踪:项目定期跟踪、了解项目实施进度,保障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
学院行政 |
1.横向项目审核不严,违规签订虚假横向项目合同; 2.横向项目经费审批不合规,出现违规违纪报销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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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各类学院采购管理 |
《武汉轻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
1.征集采购需求; 2.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 3.报资产处,按采购程序执行。 |
学院行政 |
1.采购过程存在暗箱操作、吃回扣等现象; 2.存在未实际采购物资,虚开采购发票,违规报销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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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修缮维修改造项目管理 |
学校关于修缮维修改造的相关文件 |
1.提出修缮维修改造需求 2.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 3.报资产处,按照相关程序执行 |
学院行政 |
1、相关工作过程不规范、不透明; 2、相关工作过程存在暗箱操作、吃回扣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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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固定资产处置 |
1.《武汉轻工大学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 2.《武汉轻工大学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3. 《武汉轻工大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管理办法》。 |
1.核算入账; 2.登记管理; 3.清查盘点; 4.权属管理; |
学院行政 |
1.固定资产申请收购环节审批不严格; 2.验收环节把关不严格; 3.没有最大限度利用资产,即达到淘汰报废年限,但仍然可以继续使用的,申请报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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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年终分配 |
《关于做好绩效工资分配的通知》 |
1.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2.传达学校绩效分配会议精神 3.制定学院绩效分配方案 4.召开学院教代会,征求意见,通过分配方案 5.核算教职工绩效工资 6.公示无异议 7.上报人事处 |
学院党委、学院行政、学院党政联席会 |
1. 不召开党政联席会,不召开教代会;2.不执行最新的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3.不公示或公示程序不规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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