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轻工大行发[2021]111号)要求,经本人申请、班级评议、辅导员推荐、学院审核,综合学生的学习成绩及其在道德修养、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方面的综合表现,经学院评审委员会讨论审议,拟推荐:2022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陈家玉同学拟获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评议结果于即日起至10月11日在全院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凡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实名向学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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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老师
中共武汉轻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