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轻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3-03-27 点击: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由各专业负责人及导师代表、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等组成的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配合学校研究生院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2.学院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院纪委委员、党办主任组成的复试工作督查小组,负责对复试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察、对复试过程及录取工作的监督及检查。

3.学院成立由业务能力强、学术水平高及政治素质过硬的硕士生导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在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三、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招生指标

(全日制)

复试分数线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0305

030501

030503

0305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思想政治教育

共28人(最终录取人数以省教育厅和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326

45

68

调剂考生复试:根据调剂计划数,按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意向考生初试成绩等综合情况择优进入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复试差额)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学院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属于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全日制。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日期

学院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日期为2023年4月1日;调剂复试日期为4月上中旬,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复试地点:武汉轻工大学常青校区科教楼11楼马克思主义学院

复试名单:见《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公告》

(二)复试费

复试费 100 元/人

现场复试:考生使用微信扫描下示二维码缴费(注:缴费后,考生需保留并打印缴费单据凭证,与资格审查材料一并提交。)

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不予退费。

(三)复试资格审查【具体审核资料可参考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考生须知”】

1.学院在复试前组织专门的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考生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复试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应当出示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报名资格申请表》或所有已修读课程的成绩单、网络教育本科生应当出示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方可参加复试。

复试前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考生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

学院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复试结束,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五、复试要求

(一)复试方式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决定采取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坚持安全、公平、科学的原则。

具体要求:

1.复试前,学院对考生进行“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2.复试时,学院落实“三随机”机制,实行“随机选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3.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做好防疫准备的前提下,到达指定考场,现场对考生进行面试、外语口语听力测试、专业课测试。考生按指定考场进行应试。

4.每生现场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学院根据本单位学科特点,合理确定时长。

(二)复试主要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院可以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招生工作人员、导师与考生交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听懂熟悉话题的英语演讲、讨论和报告等内容,并能比较自如地用英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应从听力理解的准确性、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语言能力。测试应与专业面试分开,并事先做好命题工作,制定评分标准,确定考试形式。

3.综合情况面试:包括专业知识和实践环节的动手能力,科学思维和反映问题能力。

4.专业课测试:专业课(马克思主义发展史)测试采用现场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

5.同等学力考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在上述测试的基础上加试两门业务课(《思想道德与法治》《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闭卷考试,每门课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每门业务课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其它需要考核的问题,包括考生身份、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考查。

7.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六、调剂工作

调剂工作按照《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调剂信息以《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接受调剂考生公告》及教育部调剂系统“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发布调剂信息为准

(一)调剂工作基本原则

1.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综合考虑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一贯学业表现等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申请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学院根据学校调剂公告,结合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二)可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

详见《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接受调剂考生公告》。

(三)接收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达到招生学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四)调剂流程

1.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填报调剂志愿。

2.我校对考生调剂志愿进行审核,并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对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系统中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后,参加学校复试。

3.考生调剂志愿将被锁定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没有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以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考生应及时关注调剂系统,我校将通过教育部网上调剂系统对拟录取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一般为12小时)内接受为有效,逾期不接受视为主动放弃录取资格,我校将取消网上调剂系统的“待录取”状态,并补录其他考生。考生一旦接受我校网上“待录取”状态,就视为自动放弃任何其他招生单位(包含一志愿报考单位)的录取机会,我校原则上不受理待录取解锁的请求。

七、录取

(一)录取规则及办法

1.复试总分计算办法

复试一般由专业课测试、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综合素质考核3项组成。每项满分均为100 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任何一项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总分为各项成绩之和。

2.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加权计算出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100*(初试总分/初试满分)*60%+100*(复试总分/复试满分)*4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3.录取顺序

按照复试阶段,实行分批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各批次按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综合成绩相等,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分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5)以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是否在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承认的本科学历证书。

(6)其它需要复查的事项。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

(二)体检

我校统一安排在开学初对考生进行体检。逃避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利用他人冒名顶替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八、学院信息公开

1.复试前,公布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招生计划、复试流程、复试分数线及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联系咨询电话等。公布复试笔试科目的参考书和考试内容说明。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必须经过事先公示(最迟不得晚于复试前1天),未经公示的,不得参加复试,不得录取。

2.复试结束后,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考生申诉途径等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公开平台为学院网站(https://szkb.whpu.edu.cn)、“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

九、申诉渠道

1.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院

电话:027-83913149;邮箱:whpuyjsc@163.com

2.马克思主义学院复试申诉方式

电话:027-83912002;邮箱:810566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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